一、旨揭案為推廣國語演說學習風氣,提升各區語文水準並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請貴校於所屬轄區語文競賽辦理完竣後,務必將此培訓營訊息轉知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鼓勵其踴躍報名參加。
二、本案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研習期程:106年7月10日至7月25日止,為期8日。
1、研習地點:普仁國小。
2、參加人數及對象:總計20名。
(1)各區語文競賽國語演說優勝第1名計13人。
(2)近5年內曾獲得本市國語朗讀教師組決賽前6名且尚未獲得該項全國賽第一名者計7人。
(3)若有餘額,開放各區語文競賽國語演說優勝第2名和有意願者報名,依報名先後次序,審核錄取。
3、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3日截止。
4、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內填妥報名表於106年7月3日下班前以掛號或親送至普仁國小教務處邱盈翰教學組長收(普仁國小校址:30282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425號)。
5、錄取公告:106年7月7日於普仁國小網站最新消息中公布錄取名單。
6、本案若貴校考量報名時間為暑假,建議可先行轉知貴校參加區複賽選手,俟貴區複賽成績公告後,即可於報名期限內進行報名作業。
7、本案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普仁國小教務處邱盈翰教學組長(聯絡電話:4563830-201)。
三、貴校薦派參加本活動之學員、帶隊老師(指導老師)、工作人員及講師,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
四、隨函檢送旨揭實施計畫1份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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