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青年事務局106年7月3日桃青公字第1060004163號函辦理。
二、 為表彰本市青年從事志願服務之美德,並鼓勵更多青年加入志工行列,爰原訂活動期程修正,收件日期延長至8月18日(星期五),另為配合前揭日期調整,初審延至8月下旬辦理,複審與決審則分別改至9月上旬、下旬為之,頒獎儀式仍維持於12月上旬舉辦。
三、 檢送修正後「桃園市第二屆桃青傑出志工獎」徵選計畫及報名資料各一份供參;亦可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檔案下載區http://163.30.76.50/web_05.php下載。
四、 如有相關問題,請連繫本府青年事務局-連琨棋先生,電話:03-4225205分機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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