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宣導有關學生在校使用相關文具用品注意事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71968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學生在教室裡接觸易釋出塑化劑等有毒物質的文具用品,造成健康危害,請各校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如需代購學生之文具用品,應請廠商先行出具經濟部檢驗合格證明,才能採用。
(二)請勿強制要求學生使用桌墊、或其他塑膠製文具用品。
(三)請向家長及學生宣導減少使用塑膠製文具用品,以避免對學生健康產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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