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6年5月4日桃教小字第1060034248號函續辦。 二、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徵文主題:依本市品格教育12項核心價值【誠信】、 【尊重】、【合作】、【欣賞】、【勤儉】、【正義】 、【負責】、【謙恭】、【關懷】、【感恩】、【禮節 】、【孝敬】等擇一做為主題撰文。 (二)徵文對象: 1、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高年級)學生。 2、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教師。 3、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家長。 (三)收件方式: 1、第一階段:各校校內初選。 (1)國中60班(含)以上之學校:每校至少自選兩項品格 核心價值為主題,各薦送一篇。 (2)國中60班以下之學校、全市國小各校:每校至少自 選一項品格核心價值為主題,薦送一篇。 (3)公私立高中職:每校至自選一項品格核心價值主題 ,薦送一篇。 2、第二階段:各校送件參加全市複選。 (1)送件方式及期限: 甲、請各校承辦人將校內初選獲選文章暨相關資料至 此連結上傳及填報(https://goo.gl/7Vx4kU)。 乙、文章上傳及填報完成後,請將【附件一】及【附 件二】於106年10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 寄送至 內壢國中學務處訓育組,方完成報名。(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電話:(03) 4 522494分機311)。 (2)格式規定:各校送件資料稿件以中文MS-Word軟體 繕打,版面設定以A4直式橫書規格,內頁文字以12 標楷體,標點符號以全形字,單行行距,恕不接受 手寫稿。 (3)錄取篇數:每項核心價值各擇優錄取,共計108 篇 。 (四)獎勵: 1、本案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獲刊登稿件分為特優、 優等、佳作作品。 2、學生稿件獲刊登者,由本局核頒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且本案列入國中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才藝表現積分採 3、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 規定,凡本市公立學校教師指導學生參加本案稿件經 評選通過收錄於專書者,核予嘉獎一次。 4、文章獲刊登者若為本市中小學教師,依「桃園市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研究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規 定,每篇核給著作分數0.1分。 三、另,旨案105年度獲選文章,業已刊載於本市品格教育資 源網(http://moral.jjes.tyc.edu.tw/moral/)品格成果專 區,惠請貴校善用此資源並可融入教學運用,以充實品格 教育相關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