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6年10月23日清南大師培字第1069006816號函辦理。
二、 辦理時間:106年12月2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三、 辦理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推廣教育大樓一樓講堂乙(新竹市南大路521號)。
四、 本案參加教師請各校秉權責核予公假出席,報名請於即日起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網址:http://www.set.edu.tw/frame.asp。
五、 檢附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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