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市106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暨中原國小106年11月9日原小輔字第字第1060007691號函辦理。
二、 本案目的係藉由補救教學研習課程培訓大專生及其他教學人員取得補救教學資格,建立未來投入補救教學人力資源,以提升補救教學成效。
三、 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 參加人員:
1、 有意參與補救教學之本市大專院校學生,且未取得補救教學18小時研習證書者。
2、 已參加本市102、103、104、105年度辦理之18小時研習且未修習完畢者,得憑之前研習證明繼續參加本研習之其他課程,以取得資格證書。
3、 各校已聘任之補救教學教師,且未取得補救教學資格證書者,務必參加本研習,以取得資格證書。
(二) 研習時間:
1、 第1場次:107年1月22日(星期一)至107年1月24日(星期三)。
2、 第2場次:107年6月21日(星期四)至107年6月23日(星期六)。
(三) 研習地點:本市中原國民小學。
(四) 報名方式:
1、 第1場次:106年12月19日(星期二)前填具報名表逕寄(送)或傳真至本市中原國小。
2、 第2場次:107年6月8日(星期五)填具報名表逕寄(送)或傳真至本市中原國小。
(五) 參與旨揭研習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 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國小輔導主任彭美玲(電話:03-4385257分機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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