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規定暨基隆市政府107年1月3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070200217A號辦理。
二、 本案招生對象、申請及轉介程序請詳閱招生簡章,有意申請者請於107年1月15日前備齊相關資料向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出申請提出申請,請以雙掛號密件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本案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連絡電話:02-2424-2802分機20或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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