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7年5月8日南大視訓字第1070008012號函辦理。
二、 本案參加人員請於107年5月31日(星期四)前,將報名表暨各項資料函送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三、 檢附旨揭學分班簡章1份,亦可至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最新消息公佈欄(http://www2.nutn.edu.tw/vhc/)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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