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7年5月24日臺教綜(六)字第1070076157號函辦理。
二、鑒於「原住民族教育法」(以下簡稱原教法)於93年完成首次全文修正後迄今已有10餘年,為因應社會變遷,以及各界對原住民族教育之期待與建言,爰教育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檢討修正原教法。
三、為廣泛蒐集各界對於原教法修正草案之意見,特於北、中、南、東辦理8場次分區公聽會,其中北區公聽會辦理日期及地點說明如下:
(一)107年6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假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1樓第一研習中心辦理。
(二)107年6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假桃園市青年事務局1樓多功能展演廳辦理。
四、本公聽會採網路方式報名(https://goo.gl/forms/qyTY68JWVHmi28iz2),請參考旨揭實施計畫(如附件)分場次、分縣市報名;「公聽會實施計畫」、「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草案」、「發言單」等相關資料,請至教育部原力網(https://indigenous.moe.gov.tw/EducationAborigines/)資訊與分享/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法專區下載。
五、聯絡單位及人員: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林妍伶Sera Mika小姐,電話:03-8635663;電子信箱:sera@gms.ndhu.edu.tw。
六、檢附「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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