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東華大學107年5月28日東財法字第1070010740號函辦理。
二、鑒於「原住民族教育法」(以下簡稱原教法)於93年完成首次全文修正後迄今已有10餘年,為因應社會變遷,以及各界對原住民族教育之期待與建言,爰教育部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檢討修正原教會。
三、為廣泛蒐集各界對於原教法修正草案之意見,特於北、中、南、東辦理8場次分區公聽會。各場次公聽會辦理日期及地點如附加檔案所示,請有意參加者上網報名參加。
四、本公聽會採網路方式報名(https://goo.gl/forms/qyTY68JWVHmi28iz2);「公聽會實施計畫」、「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草案」、「發言單」等相關資料,請至教育部原力網(https://indigenous.moe.gov.tw/EducationAborigines/Article/Details/3102)原住民族修法專區下載。
五、聯絡單位及人員: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林妍伶Sera Mika小姐,電話:03-8905663;電子信箱:sera@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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