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8年5月2日南大視訓字第1085001763號函辦理。
二、 旨揭學分班訊息如下:
(一)課程時間:108年7月1日至108年8月9日(周一至周五)。
(二)課程地點: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三)參加對象:擇優錄取20名,得不足額錄取。
1、 國立及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職業學校及特殊學校)及本市現任國民中小學(含幼稚園)之特殊教育現職合格教師,自取得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後,具備與該合格教師證書所載資料相符之一年以上實際教學年資。
2、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特教代理老師。
3、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教師(班上有聽障生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