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5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48696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摘錄說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本(103)年5月19日(星期一)前。
(二)報名方式:縣市政府教育局可推薦學校2所,並主辦單位同時開放各校自由報名;請有意報名學校於期限前將報名表(如附件)及相關資料DVD各1份寄(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蔡惠萍老師)彙整後送交主辦單位,各校亦可自行於期限內逕洽主辦單位辦理報名。
(三)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補助經費如下:
1、演出費:演出學校,每校1萬元整。
2、交通費:遊覽車補助。
(1)以「每校一部車,當日往返」為原則。
(2)車齡需為3年內新車,駕駛必備合格駕駛。
(3)需具投保證明。
(4)進棚錄影之師長及表演學生午、晚餐,由公共電視基金會提供。
三、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廖育慶先生(電話:02-26301828)或江靜儀小姐(電話:02-26338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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