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鴻彬教育基金會103年8月1日鴻彬瑞字004號
函辦理。
二、本案如有疑問請洽該基金會承辦人:李亦真;電話:06-5
954188。
三、檢附該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附件各1份(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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