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銓敘部106年6月2日部法二字第1064231975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前開銓敘部函釋重點如下:
(一)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1條第2項規定:「請娩假、流產假、陪產假、2日以上之病假及骨髓捐贈或器官捐贈假,應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上述規定所稱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為因應實際需要與方便就診,並不以銓敘部85年10月18日函釋規定之與原公保特約醫院及公保聯合門診中心層級相當之健保特約醫院及中央健康保險局(現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聯合門診中心出具之證明為限。
(二)為鼓勵生育並營造友善職場環境,並考量依人工生殖法及人工生殖機構許可辦法經主管機關許可之人工生殖機構,業具備完善之醫療設備及專業醫療人力,女性公務人員進行試管嬰兒方式之人工生殖治療,得檢具健保特約並經主管機關許可之人工生殖機構(包含醫院和診所層級)開立之醫療證明,向服務機關申請病假,以及於年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申請延長病假。
(三)惟經前開治療成功受孕後,如因安胎須治療或休養而申請延長病假者,仍須檢具前開銓敘部85年10月18日函釋規定之醫療證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06年6月7日府教社字第1060581041號函辦理。
一、依據本局106年5月8日桃教小字第1060034348號函辦理。
壹、辦理單位:
瑞埔國民小學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校務會議
一、時間:106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00
二、地點:A棟地下1樓視聽館
三、參加人員:校長、教職員代表、家長代表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3月3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33374號函、106年3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17384號函暨106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03833號函辦理。
二、 目的
(一)藉由創造力思考的才能訓練,使學生能展現其獨特的想法,經由不斷刺激與整合,讓點子得以發揮其價值。
(二)透過營隊活動讓學生能夠創造別具風格的桌遊,並能將3D列印及Arduino的技術應用至桌遊上,使想法的展現更為生動。
三、 計畫名稱:驚奇創造-自造者的桌遊
四、 參加對象:就讀本市國小學生,經專家學者、指導老師或學生家長觀察推薦具備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之四、五年 級(升五、六年級)學生,較同年齡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
五、 辦理時間:民國106年7月4日(二)至7月7日(五)上午9時至12時及7月8日(六)上午9時至下午二時止。
六、 報名及錄取標準
(一)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經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綜合研判之,運用心智能力產生創新及建設性之作品、發明或解決問題,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請附資優班教師推薦函)
(二)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請附推薦函),並檢附創造力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三)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創造發明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七、 上述活動之報名方式、參加對象、課程內容等詳情,請參閱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
八、 請於各校承辦人統一將報名表件於6月14日(三)15:30前(寄)送至大華國小特教組收。承辦人:陳韻婷 電話(03)3232664-615
九、 預計於6/21(三)中午公告錄取名單,最後更新以承辦學校公告為準。
一、依據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6年6月3日桃原教字第1060007575號函辦理。
一、依據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06年6月5日屏科大華字第1063100020號函辦理。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6月5日師大科技字第106101389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