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研習辦理方式如下:
說明:
一、目標:以淺顯易懂的營隊教學活動開拓學童對於奈米新知的認識,加上動手做實驗的操作,培養小小科學家的創客精神,讓科學創意發想有一個嶄新的起始點。
二、梯次:每梯次2天,9時至16時30分。(1)第1梯:105年7月21日(星期四)至22日(星期五)。(2)第2梯:105年7月23日(星期六)至24日(星期日)。(3)第3梯:105年8月09日(星期二)至10日(星期三)。(4)第4梯:105年8月13日(星期六)至14日(星期日)。(5)第5梯:105年8月18日(星期四)至19日(星期五)。(6)第6梯:105年8月23日(星期二)至24日(星期三)。
三、活動內容與報名方式詳見所附簡章,若對活動內容與報名有任何疑問,請洽陳小姐,電話:02-3366-5729或E-mail:wenluen@ntu.edu.tw。
一、第十七屆全國經典總會考將於105年9月25日(星期日)在全國21縣市承辦學校同步舉行,請參考相關資料協助廣為宣傳。
二、相關新聞參考資料請至財團法人臺北市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網站http://www.gsr.org.tw/瀏覽及下載,報名請逕洽該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2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22085號函暨本局於105年3月24日召開本市105年度教育學堂期初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鼓勵家長參與教育學堂講座,可於現場領取學習護照並蓋章;105年度參與達4場次以上之家長,由本局頒予「學習楷模」獎狀;連續2年皆參與4場次以上者,頒予「學習典範」獎狀。
三、檢附課程表1份,另公告於教育局國小教育科網站最新消息(網址:http://www.tyc.edu.tw/des/)。
主旨:有關本市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公開作業相關注意事項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旨揭作業訂於105年5月18日(星期三)假成功國小辦理,作業程序為上午8時30分至9時辦理報到;9時進行作業,採人工公開唱名貼缺,唱名三次不到者以棄權論;作業中倘無屬意學校,可申請保留,俟屬意學校有缺時得要求優先貼缺,若同時有2人以上時,則依積分順序貼缺。
三、本案介聘順序依序為:幼兒園特教班教師介聘、幼兒園普通班教師介聘、國小特教班教師介聘、國小加註英語專長教師介聘、國小藝術才能班教師介聘、國小普通班教師介聘。
四、本案請經介聘成功之教師於105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前至介聘學校報到,同時接受各校教評會審查,各校審查結果請於下午3時30分前務必傳真回報成功國小(傳真:3333132;聯絡電話:3322772轉610)。
五、參加本次市內介聘公開作業之教師於課(業)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駕照、健保卡、護照)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之一辦理報到。
六、請參加介聘教師預估交通時間提早到場準備,另成功國小不提供汽車停車位,爰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或騎乘機車前往。
七、檢附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市內教師介聘作業教評會審查回報通知書各1份,另可逕至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http://teacher.tyc.edu.tw/)法規與表件中下載。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105年4月29日福文教字第042901號函辦理。
二、本案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隨函檢附來函影本及計畫各1份。
說明:
說明:
說明:
說明:
一、活動對象:學員之父或母原生國籍為越南之新住民子女,且學員為國小高年級以上至國中三年級之台灣學生,每班預計15人。
二、活動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三、活動時間:7月1日(五)至7月14日(日)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3點30分,共14天(活動期間交通及住宿部分請自理)。
四、本活動報名時間延長至5月31日(二)。
說明:
一、依據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5年4月29日桃機安字第1051901509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
(一)活動期程:105年5月至9月。
(二)活動對象:本市各國小學生。
(三)活動地點:桃園國際機場。
(四)報名方式:採預約報名制,共8組。自即日起開放報名至額滿為止。
三、為推廣及宣達飛航安全概念,該公司可配合至各國中小學進行宣導,若各校有相關需求,請逕洽該公司營運安全處詹珮筠小姐,電話:03-2733327。
四、檢送旨揭活動簡章1份,詳細活動資訊請至桃園國際機場網站/機場訊息/飛安宣導專區查詢(http://www.taoyuan-airport.com/company_ch/aviationsafety)。
說明: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29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059443號函辦理。
說明:
本市10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積分審查(含超額教師)及缺額核對訂於105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3時30分假成功國小辦理,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一)缺額核對作業:由各校人事主任親送至成功國小審核,並核予公(差)假登記。
(二)積分審查作業:
1、參加介聘教師請攜帶相關證件正本至成功國小接受審查,驗後歸還;倘無法親臨審查,可委託他人,委託人應攜帶申請人之委託書。
2、申請市內介聘教師應攜帶以下審查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以供審查人員審查:
(1)申請表正本1份。
(2)相關證件:請按教師證書、畢【結】業證書、派令【聘書】、考核通知、獎懲、進修證件等,依序裝訂成冊,並請各校校長及人事人員依據申請人員所提相關證明文件確實審核後核章再行送件。
(3)進修研習時數,請各校(教務處)先行核算成週數(35小時採計1週),以利審查。
(4)每位申請介聘之教師,請備妥學校開立在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書)。
(三)參與積分審查作業之送件人員於課務自理下,核予公假登記。
(四)另依「桃園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介聘作業實施要點」(繼續適用)第8點規定略以,「...超額教師如欲申請縣內介聘,得保留原歷次超額學校之積分申請介聘,但僅限一次。」,爰以前年度經超額教師介聘至他校之教師,如欲申請本(105)年度市內教師介聘時,積分審查當天需備妥當年度超額教師介聘分發報到單,始採計歷次超額學校之積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26日臺教人(二)字第1050024567號函辦理。
二、查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3點第1項規定:「教師兼職機關(構)之範圍如下:(一)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第4點第1項規定:「教師至前點所定兼職機關(構)兼任之職務,以與教學或研究專長領域相關者為限,…。」第5點第1項規定:「教師兼任職務以執行經常性業務為主者,其兼職時數每週合計不得超過八小時。」及第8點規定:「教師兼職不得影響本職工作,且須符合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及工作要求,並事先以書面報經學校核准,於期滿續兼或兼職職務異動時,應重行申請。」
三、基於教師負有輔導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之責,復考量其中又以中小學教師居舉足輕重之關鍵性角色,為免公立中小學專任教師兼任研究助理職務影響教學本職工作及學生受教權益,爰公立中小學專任教師尚不宜兼任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