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轉知教育局首次於105學年度辦理旨揭資優學生鑑定工作,因前核定經國國中於104學年度設置創造能力資優班,爰105學年度鑑定對象為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及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惟爾後本市辦理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優學生鑑定之對象僅限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特此公告。
旨揭教師請假規則修正重點略述如下:
(一)修正第3條略以:
1、第1項:
(1)第2款第1目:因疾病或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得請病假,每學年准給二十八日...:(一)女性教師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學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2)第3款:因結婚者,給婚假十四日,應自結婚登記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學校核准者,得於一年內請畢。
(3)第4款: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四十二日;懷孕十二週以上未滿二十週流產者,給流產假二十一日;懷孕未滿十二週流產者,給流產假十四日。
(4)第5款: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陪產假五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包括例假日)內請畢。
2、第3項:第1項所定事假、家庭照顧假、病假、生理假、產前假及陪產假得以時計。婚假、喪假、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每次請假應至少半日。
(二)修正第9條第2項略以:...侍親、育嬰留職停薪教師復職後於學年度中兼任行政職務者,依前條第3項規定給假,次學年度續兼者,依前條第1項規定給假。
(三)修正第16條略以:本規則所規定假期之核給,扣除例假日。但請延長病假或因公傷病請公假者,例假日均不予扣除。
說明:
說明:
2016台灣燈會在桃園--戶外教育『好禮抽獎』活動中獎名單公布了!
1.105年3月28日已完成全部抽獎活動,各中獎學校於105年4月22日(星期五)前派員至忠貞國小警衛室領取中獎獎品,並轉發中獎學生。
2.各校參加抽獎之燈會學習單,亦請於期限內,派員領回。倘未依限領回,則由忠貞國小逕行處理。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28日臺教師(二)字第1050057501號函辦理。
一、依據本市105年度新住民學生越南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05年4月27日院臺性平字第1050161777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性別平等觀念,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將針對國中小與高中(職)學生推出4款網路性別平等問答遊戲【國小組性平宣傳車(是非題)、國小組九宮格(選擇題)、國(高)中組性平宣傳車(是非題)、國(高)中組九宮格(選擇題)】,希望以寓教於樂方式讓學生更加瞭性別平等觀念。
三、活動內容如次:
(一)參加對象:以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學生為主,一般民眾亦可參加。
(二)有獎徵答期間:105年5月3日9時至5月31日24時。
(三)活動獎品:全家便利商店45元商品兌換券(電子禮券)
(四)獎品數量:每款遊戲250份,共計1,000份。
(五)遊戲方式及規則:於有獎徵答期間進入活動網站點選「上課囉Go」,選擇有標示有獎徵答的遊戲項目後開始進行答題,符合條件者即可參加抽獎,遊戲規則如下:
1、性平宣傳車:回答完成10題問題,點選參加抽獎,成績達60分以上者(每題配分10分),留下個人基本資料(姓名、電子郵件),即可參加抽獎。中獎人將由成績達60分以上名單中由電腦採隨機亂數方式抽出。
2、九宮格:回答完成9題問題,點選參加抽獎,成績達90分以上者(即至少3條連線;每1條連線30分),留下個人基本資料(姓名、電子郵件),即可參加抽獎。中獎人將由成績達90分以上名單中由電腦採隨機亂數方式抽出。
3、未留完整姓名或可收信之電子郵件資料者,恕無法提供獎品。
4、同一電子郵件信箱限領取一份獎品。
四、「性平小學堂」小遊戲將陸續推出,更多資訊請至活動網站(網址:http://www.gender.ey.gov.tw/school/)「公告資訊」區查詢。
一、本局為推動桃園閩南文化永續發展,自101年度開辦桃園閩南文化節。2016年桃園閩南文化節將擴大民眾參與,辦理閩南歌詞創作競賽和閩南歌謠創意舞蹈競賽,廣發英雄帖,召集閩南各路作詞、舞蹈、說故事好手共同切磋,各競賽總獎金高達10萬元。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4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47349號函辦理。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4月22日藝演字第1050001335號函辦理。
一、依據國立新竹教育大學105年4月20日竹大教科字第1050005315號函辦理。
桃園市105年度客語說故事競賽實施計畫
桃園市105年度客語說故事競賽計畫
一、活動時間:105年07月27日(三)至105年07月31日(日)。
二、活動地點:國立清華大學校園。
三、召募學員資格:國小1~6年級學童。
四、報名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HappyChildSumme
五、報名截止日期:105年5月1日。
六、活動聯絡人:陳鼎昇;手機:0981062791;聯絡信箱:NTHU_rCamp/HAPPYCHILD@hotmail.com。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5年4月26日清教字第1059002105號函辦理。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5年7月30日至7月31日及8月6日至8月7日,9時30分至17時。
(二)活動地點:清華大學(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三)報名方式:欲報名者請逕至報名網站(https://goo.gl/U9Tu66)報名。
三、課程連絡資訊:03-5736178、0965-398978;Line:@dowdslove;Mail:dowdslove@gmail.com。
四、活動簡章如附
說明:
一、時間:105年5月20日(星期五)晚上7:00-9:00。
二、講師:呂嘉紋 主任。
三、講題:語文嘉年華|一堂讓孩子愛上寫作的必修課程。
四、地點:楊心國小童喜樓1樓大禮堂。
五、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楊心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六、本案聯絡方式:楊心國小輔導室,電話:4758680轉610。
七、隨函檢附本案宣傳海報電子檔。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05年度「許潮英跨國交流甄選計畫」辦理。
二、因報名相關資料繁瑣,為讓有意參加甄選的學生能有充分的時間準備相關資料,擬延期報名收件日期至105年5月11日(三)。
三、辦理方式如下:
(一)獎助項目:每位學生經審核後補助三萬元,可用於來回機票及生活費,於暑假時在其母親(或父親)之原生國進行為期至少二週之跨國生活體驗及文化交流學習。
(二)獎勵對象及名額:
1、獎勵對象:父或母為設籍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的外籍配偶,並就讀四縣市內小學之4.5.6年級新住民子女(不含大陸及港澳地區)。
2、獎勵名額:國小學生10名(錄取對象及名額得由審核工作小組視實際申請情形調整之)。
(三)甄選資格:
1、 被推薦者父或母為設籍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的外籍配偶並就讀四縣市內的4.5.6年級國小學生,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經推薦提出申請(以家庭不重複申請為原則)。
2、參加者應由推薦單位推薦,由主辦單位依適當之甄選方式,邀集評選委員共同辦理審查事宜。除學生104學年度之各項學習表現良好之外,並能具備其母語聽、說、讀、寫等基本能力者。
3、推薦單位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和生活環境確實查訪,確認受推薦學生具有符合本要點所定標準之具體事實。
(四)申請標準:符合以下一項標準者皆可申請
1、符合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等高關懷家庭中仍能有向上表現之學生;一年內尚未回母親的母國紀錄者。
2、日常生活表現成績達80分或甲等以上或為正向、積極且無違法或特殊不良表現之學生;日常生活表現有特殊表現者(如獎狀或具體事蹟證明等),得優先錄取;一年內尚未回母親的母國紀
錄者。
(五)推薦單位及評選方式:
1、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內公私立國民小學及依法設立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教育或民間單位均可推薦。推薦方式請上桃園市新住民學習中心網http://163.30.118.5/下載
推薦表,並備妥相關文件送桃園市新住民學習中心審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龍南路315號。電話:03-4506279
2、評選方式:聘請專家學者成立評審委員會,針對申請學生之家庭經濟狀況、在校綜合表現及母語之聽、說、讀、寫能力進行相關甄選,依名額擇優錄取(小朋友須準備一段母語自我介紹)。
本學期桃園市新住民學習中心將開設越南、泰國、緬甸等親子母語共學,歡迎踴躍報名,多加利用。
3、審查資料:
(1) 本助學金申請表
(2)申請表附件
(3)在校成績單
(4)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5)請提供一年內未回母親或父親母國的證明文件。
(6)其他佐證資料:如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乙份,或其他證明(如:身心障礙證明、參賽得獎證明等;村、里長所開清寒證明不予受理)。
(六)辦理期程:
1、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5年5月11日(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跨國交流甄選日期:105年5月18日(三)下午1:30。請由家長或老師陪同學生出席參與審核。
3、公告日期:105年5月20日(五)。
4、行前準備說明會及相關課程:105年5月28日上午9:00-16:00 。 (若有更動會另行通知) 錄取本活動之學生,行前須接受『跨國交流培訓課程』、『跨國交流成果製作課程』,並於活動
結束返國繳交心得寫作及完成跨國交流成果冊,以達成教育旅行之目的。(詳如附件一 、二)。
5、錄取學生務必配合許潮英基金會,參加「跨國交流成果發表會」; 為鼓勵學生用心製作跨國交流成果(除紙本成果冊外,若能另外呈現影音檔、短片、照片撥放檔或其他影像電子檔,將會
另外加分),許潮英基金會將頒發禮券給表現績優的學生,並於成果發表會當日現場頒發禮卷,獎勵額度如下:
第一名3000元(一名),
第二名2000元(二名),
第三名1000元(三名)。
6、錄取學生將先撥款核定金額二分之一(30,000元*1/2=15,000元),回國後由基金會審核相關成果資料,若符合基金會規定者,則再撥付尾款(30,000元*1/2=15,000元)。 請推薦單位依
錄取公告及基金會成果資料審查結果,檢附統一收據至桃園市忠貞國小後,撥款至推薦單位,由推薦單位逕行發放,並於公告錄取後另行通知召開說明會,說明相關事宜。
(七)活動洽詢:新住民學習中心倪瑞珠、陳麗端小姐。 電話:03-4506279、03-4501450分機222
(八)詳細計畫請參閱附件。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5年4月26日清教字第1059002104號函辦理。
二、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時間:105年6月25日至6月26日及7月2日至7月3日,每日9時30分至17時。
(二)活動地點:清華大學(新竹市光復路2段101號)。
(三)報名方式:欲報名者請逕至報名網站報名(https://goo.gl/nMU1oI)。
三、課程聯絡資訊:03-5736178、0965-398978;Line:@dowdslove;Mail:dowdslove@gmail.com。
四、活動簡章如附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協會105年4月12日(105)就服秘字105041201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目的係為解決失業家庭學童之就學和生活問題,保障失業家庭學童之受教權;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105年5月15日止(申請資料請寄承辦人:董安芸)。
三、檢附旨揭活動宣傳單及「認養失業家庭學童運動受養申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