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3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35269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學校校園霸凌防制工作,請各校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附件1)第24條:學校應依本準則規定,訂定校園霸凌防制規定,並將第6條至第9條規定納入學生手冊及教職員工聘約中。請各校參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校園霸凌防制規定(範本)」(附件2)重新檢視學校現行校園霸凌防制規定、學生手冊及教職員工聘約,並依校內行政程序完成核定後實施;另將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6條至第9條自105學年第1學期起納入學生手冊及教職員工聘約。
三、準則內容詳如附件
PS.請大家詳閱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之6~9條的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11日臺教資(一)字第1050048230號函辦理。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05年4月7日桃社婦字第1050018719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本市弱勢婦女育成自立,旨揭說明會訂於105年4月20日下午2時在后厝國小(桃園市大園區國際路二段147號)辦理。
三、檢附說明會報名回條及方案海報各1份,並請參與人員回傳出席名單(寄至單親家庭保護協會e-mail:z21926@hotmail.com或傳真至03-4962379)。
四、本活動相關聯絡人:03-4964668、0981176998何小姐。
一、依據本市105年度新住民學生越南語演講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說明:
一、計畫目的:透過一系列的親職教育講座,協助父母學習教養子女的有效方法,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品德及生活習慣,增進家人關係,營造健康家庭。
二、活動日期:105年4月至11月,每月擇一週六辦理。
三、活動地點:家庭教育中心視聽室(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桃園國中斜對面)。
四、參加對象及名額:對講座主題有興趣者皆可參加,以100名為限。
五、報名方式:
(一)一般民眾請至「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首頁(http://family.tycg.gov.tw/)右上角點選「線上報名」。
(二)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或「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二擇一)報名(承辦單位:家庭教育中心)。
(三)若無法使用線上報名,亦可傳真報名,傳真後請電話確認。
六、本活動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教師研習時數」及「愛的存款簿學習護照」。活動當天需簽到/簽退,請準時,遲到超過20分鐘者,不開放簽到。未依規定簽到/簽退者,一律不核發研習時數。
一、本校教師倘於105學年度擬轉任校內任教類科(如普通班教師轉任特教班教師或特教班教師轉任普通班教師)者,請於上述期限備妥欲轉任教階段及任教類科之合格教師證等相關資料,專簽後提教評會審議,逾期概不受理。
二、另本案申請教師如係甄選簡章規範轉任各類教師前應有服務年限或公費合格教師者,應先行確認已無服務義務限制後再行辦理。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05年度「許潮英跨國交流甄選計畫」辦理。
二、辦理方式如下:
(一)獎助項目:每位學生經審核後補助三萬元,可用於來回機票及生活費,於暑假時在其母親(或父親)之原生國進行為期至少二週之跨國生活體驗及文化交流學習。
(二)獎勵對象及名額:
1、獎勵對象:父或母為設籍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的外籍配偶,並就讀四縣市內小學之4.5.6年級新住民子女(不含大陸及港澳地區)。
2、獎勵名額:國小學生10名(錄取對象及名額得由審核工作小組視實際申請情形調整之)。
(三)甄選資格:
1、 被推薦者父或母為設籍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的外籍配偶並就讀四縣市內的4.5.6年級國小學生,且具正式學籍者得經推薦提出申請(以家庭不重複申請為原則)。
2、參加者應由推薦單位推薦,由主辦單位依適當之甄選方式,邀集評選委員共同辦理審查事宜。除學生104學年度之各項學習表現良好之外,並能具備其母語聽、說、讀、寫等基本能力者。
3、推薦單位應對學生平時表現和生活環境確實查訪,確認受推薦學生具有符合本要點所定標準之具體事實。
(四)申請標準:符合以下一項標準者皆可申請
1、符合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等高關懷家庭中仍能有向上表現之學生;一年內尚未回母親的母國紀錄者。
2、日常生活表現成績達80分或甲等以上或為正向、積極且無違法或特殊不良表現之學生;日常生活表現有特殊表現者(如獎狀或具體事蹟證明等),得優先錄取;一年內尚未回母親的母國紀錄者。
(五)推薦單位及評選方式:
1、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內公私立國民小學及依法設立有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教育或民間單位均可推薦。推薦方式請上桃園市新住民學習中心網http://163.30.118.5/下載推薦表,並備妥相關文件送桃園市新住民學習中心審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龍南路315號。電話:03-4506279
2、評選方式:聘請專家學者成立評審委員會,針對申請學生之家庭經濟狀況、在校綜合表現及母語之聽、說、讀、寫能力進行相關甄選,依名額擇優錄取(小朋友須準備一段母語自我介紹)。本學期桃園市新住民學習中心將開設越南、泰國、緬甸等親子母語共學,歡迎踴躍報名,多加利用。
3、審查資料:
(1) 本助學金申請表
(2)申請表附件
(3)在校成績單
(4)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5)請提供一年內未回母親或父親母國的證明文件。
(6)其他佐證資料:如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影本乙份,或其他證明(如:身心障礙證明、參賽得獎證明等;村、里長所開清寒證明不予受理)。
(六)辦理期程:
1、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5年4月30日(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跨國交流甄選日期:105年5月18日(三)下午1:30。請由家長或老師陪同學生出席參與審核。
3、公告日期:105年5月20日(五)。
4、行前準備說明會及相關課程:105年5月28日上午9:00-16:00 。 (若有更動會另行通知) 錄取本活動之學生,行前須接受『跨國交流培訓課程』、『跨國交流成果製作課程』,並於活動結束返國繳交心得寫作及完成跨國交流成果冊,以達成教育旅行之目的。(詳如附件一 、二)。
5、錄取學生務必配合許潮英基金會,參加「跨國交流成果發表會」; 為鼓勵學生用心製作跨國交流成果(除紙本成果冊外,若能另外呈現影音檔、短片、照片撥放檔或其他影像電子檔,將會另外加分),許潮英基金會將頒發禮券給表現績優的學生,並於成果發表會當日現場頒發禮卷,獎勵額度如下:第一名3000元(一名),第二名2000元(二名),第三名1000元(三名)。
6、錄取學生將先撥款核定金額二分之一(30,000元*1/2=15,000元),回國後由基金會審核相關成果資料,若符合基金會規定者,則再撥付尾款(30,000元*1/2=15,000元)。 請推薦單位依錄取公告及基金會成果資料審查結果,檢附統一收據至桃園市忠貞國小後,撥款至推薦單位,由推薦單位逕行發放,並於公告錄取後另行通知召開說明會,說明相關事宜。
(七)活動洽詢:新住民學習中心倪瑞珠、陳麗端小姐。 電話:03-4506279、03-4501450分機222
(八)詳細計畫請參閱附件。
說明:
一、依據本局104年12月25日10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第2次審議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成果發表觀摩會訂於105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8時20分假本市平興國小舉行,請貴校協助轉知家長並依下列時程辦理:
(一)105年4月14日至4月21日(下午4時前):104學年度已通過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依限繳交年度計畫成果報告並送達平興國小:(桃園市平鎮區廣泰路168號)。
(二)105年4月30日:舉行本市104學年度學習成果發表觀摩會,請轉知104學年度已通過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並鼓勵105學年度有意願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家長參加,活動報名表另請貴校於105年4月22日前傳真至平興國小輔導室(FAX:4029526)。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辦理。
二、本案請任職於設有特殊教育班級(含身心障礙班及資賦優異班)學校且未具特教3學分之教職員踴躍報名參加,上課日期為105年7月至8月(地點另行通知)。
三、參加學員須繳納保證金新臺幣3,000元整,請以匯款方式繳入中原國小帳號,戶名:桃園市中壢區中原國民小學保管金帳戶,銀行:台灣銀行中壢分行,帳號:041038094996。
四、保證金繳納完成後,填妥「報名表」(附件1)於105年5月31日前逕送(寄)或傳真(03-4388226)中原國小輔導室。
五、本學分班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六、檢送本案課程培訓活動實施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說明會資訊如下:
(一)時間:105年4月12日(星期二)晚上7時。
(二)地點:中興國中圖書館(行政大樓4樓)。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洽本校輔導室林宛璇組長03-3694315分機610。
(一)研習時間:105年4月22日(星期五)上、下午場,擇一場參加。
(二)研習地點:楊明國小3樓電腦教室(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1段390巷50號)。
(三)研習對象:本市各級學校教師,參加人員在課務自理且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五)報名方式:請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開課單位:楊明國小,網址:http://passport.tyc.edu.tw)。
說明:
主旨:檢送「桃園市政府105年員工協助方案(EAP)工作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105年3月28日准簽辦理。
二、面對政府服務更趨多元化,公務同仁的工作壓力隨之增加,加上生活中亦會面臨來自家庭、健康等方面的調適問題,當外在壓力超過個人的負荷範圍時,將影響同仁工作效能,進而對團隊士氣或組織運作造成衝擊。有鑑於此,本府自100年起即積極推動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以下簡稱EAP),每年度並參考施政計畫及員工需求等訂定EAP年度工作計畫,期能發現並協助本府所屬同仁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的相關問題(包括組織管理、心理、家庭、法律、財務、醫療等)。
三、旨揭計畫主要係以建立組織認同感、強化領導管理、增進團隊向心力及完備諮詢服務系統為主軸,相關服務內容如下:
(一)員工諮詢服務方案
本府置有免費諮詢專線(03-3027858)及E-mail諮詢站(eapcenter.service@gmail.com),同仁可透過電話及E-mail進行諮詢,或向本府人事處提出申請,由桃園市生命線協會EAP專業人員提供組織管理、法律、財務、心理、健康醫療等諮詢服務,如經評估有需求者,將進行電話關懷及追蹤;另針對同仁關心之工作調適、職涯規劃、醫療保健等議題,將定期辦理EAP相關課程。
(二)管理諮詢服務方案
1、辦理主管及EAP承辦人訓練:協助各機關單位主管認識及了解EAP服務內容,俾能即時發現及適時轉介需要協助的同仁。
2、提供主管及團體諮詢服務:以辦理工作坊之方式,協助各機關主管發現內部組織管理相關問題,期能經由共同討論,找出解決方案。
3、辦理高風險職場員工關懷服務:透過進行個別或團體訪談,了解高風險職場員工需求,並協助各該機關提出具體的協助方案,以提升員工士氣及團隊服務量能。
(三)加強宣導及推廣
透過多元方式及人事夥伴積極宣導(各機關每年至少辦理2次宣導),協助主管、同仁了解服務內容,並善加運用諮詢系統。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105年3月21日法保決字第10505503850號函暨本府衛生局105年3月28日府衛心字第1050067123號函辦理。
二、檢附「反毒好好玩」變裝競賽暨全民大遊行計畫1份。
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22888號函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105年2月18日兒失字第105018號函辦理。
二、檢附國教署來函、兒福聯盟來函影本及活動簡章1份,如有疑義,請洽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聯絡人林于楟小姐,電話04-22265905轉23。
說明:
說明: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105年3月28日嘉育字第105524054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