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06278號函辦理。
說明:
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府家庭教育中心105年工作計畫辦理。
二、鼓勵民眾對於家庭的重視與努力經營,透過全家一起開戶領有愛的存款簿,鼓勵家人參與家庭教育學習及行動存款,學習對家人、家庭的付出、關心、肯定等能力,存進屬於自己家庭的一本「愛的存款簿」。
三、「愛的存款簿」用意在強化家人互動關係,並鼓勵透過學習與行動,讓家人更相愛。存款簿內容包括「學習存款」與「行動存款」兩大項,民眾參加家庭教育相關研習或活動,如婚姻課程或親子活動,就是持續為家庭幸福累積「學習存款」;而對家人表達5種「愛之語」行動,包括:肯定的言詞、精心安排的時刻、愛的禮物、服務的行動、身體的接觸等,就是「行動存款」。如欲開戶,請於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至本市家庭教育中心,填妥開戶申請表即可辦理開戶(以家庭為單位,1個家庭限開1本)。
四、「學習」可讓愛的存款快速累積,為鼓勵大家踴躍存款,單一年度集滿30小時研習時數(本市家庭教育中心所辦理之各項推廣、增能課程活動),並完成29項「愛的行動」之行動存款紀錄(執行期間至少需持續四個月以上)。完成學習及行動存款者,請於105年12月19日起至105年12月30日上班時間至本中心(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1號)兌換精美獎勵品乙份。
五、相關活動訊息請上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網站查詢(http://family.tycg.gov.tw/)查詢。
一、依據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105年1月26日同小教字第1050000605號函辦理。
主旨:有關本市105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申請作業,請服務年資屆滿10、20、30、40年教師填寫「資深優良教師推薦表』(列印成A4表格),並檢具證明文件,於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5年1月25日桃教終字第10500047931號函辦理。
二、檢附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規定,請符合資格教師務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若有代理教師年資請檢附服務證明書及初任教師敘薪通知書,已抵教育實習之服務年資不得計算),俾供審核及市府備查佐證資料。
說明:
主旨:請加強宣導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暨相關規定,俾免各機關
所屬同仁誤犯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月25日總處培字第10500314
28號函辦理。
二、查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
事業,且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
事或監察人,違反前項規定者,應先予撤職。請各機關利
用各種活動、會議或相關訓練場合,適時加強宣導前揭公
務員不得違法兼職相關規範,並落實辦理。
三、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含附件)影本、公務員服
務法第13條相關解釋彙整表各1份。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一)申請報名日期:105年5月2日起至105年5月6日止。
(二)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5年5月23日。
(三)術科測驗時間:105年5月28日。
三、本案簡章如附
一、 | 依據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5年度施政計畫辦理。 |
二、 | 為激勵原住民族學生努力向上,並表揚原住民族優秀人才之貢獻,特訂定本計畫。 |
三、 |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具原住民身分,現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專)、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中)、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國小)之立案學校在學學生,具有正式學籍者得申請本項獎(助)學金。 |
四、 | 申請程序及期限: |
(一) | 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就讀學校初審後,由該校於本105年4月20日前彙整函送(請附申請學生清冊-附件五)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
(二) | 申請期限:105年3月1日起至4月10日止。 |
(三) | 申請文件: |
1、 | 申請書(「個人比賽」請填附件一;「團體」請填附件二) |
2、 | 證件黏貼頁「學生證影本」(附件三)(就讀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可免黏貼)及「申請人/單位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附件三)(申請人若無郵局帳戶,得用監護人郵局帳戶影本) |
3、 | 獎狀、認證證書或相關獲獎證明影本。 |
4、 | 領據(附件四) |
5、 | 申請學生清冊(附件五) |
五、 | 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表件可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http://ipb.tycg.gov.tw/)最新消息處下載,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洪偉毓小姐。連絡電話:03-3364195。 |
明:
一、依據泉僑高中105年1月28日泉教字第1050000015號函辦理。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1月28日藝視字第1050000428號函辦理。
說明:
一、希望透過由美國西北大學黃維仁博士特別為華人設計的親密之旅課程,利用8週讀書會的方式幫助參加民眾,面對人際、婚姻、家庭關係的破裂衝擊,學習如何重建親密關係,讓家庭擁有健康與幸福。
二、本活動辦理時間、地點如下:
(一)活動時間:105年3月10日至4月28(四)13:00-16:00,共8週,24小時。
(二)活動地點:家庭教育中心二樓會議室。
(三)參加對象及名額:本市民眾(夫妻共同參與優先錄取),以30人為限。
(四)教材費用:「親密之旅學員手冊」教材費200元,全程參加者退還200元。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5年3月3日截止報名,依報名繳費順序額滿為止。
三、本活動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教師研習時數」及「愛的存款簿學習護照」。活動當天需簽到/簽退,請勿遲到,遲到超過20分鐘者,不開放簽到。未依規定簽到/簽退者,一律不核發研習時數。
四、報名方式及活動相關細節請參閱活動簡章,活動簡章可至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family.tycg.gov.tw/)下載。
說明:依據本府社會局105年1月28日桃社婦字第10500058022號函辦理。
內容如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月29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50010124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表件,得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http://www.iwomenweb.org.tw/)下載,於105年3月25日前提出申請。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謝小姐(聯絡電話:02-23212100轉13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月15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50006760號函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5年1月15日健保承字第1050000451號函轉知。
二、依上開函示說明二略以:「……教育人員投保金額應包含本(年功)俸、各項加給及學術研究費。」說明三略以:「……教育人員之導師費、特殊教育津貼等,已依教師待遇條例明訂為職務加給,依規定即應計入健保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調整後之投保金額請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1條規定,最遲於105年2月底前通知本署所屬分區業務組,並自通知之次月1日生效。」。爰此,本案請依上開函示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22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05874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
(一)「小學生公益行動」徵件競賽:參加對象為全國小學五年級班級,活動時程105年1月8日(星期五)起至105年2月29日(星期一)止。
(二)母親節「愛的魔法盒」生命教育材料包申請:凡參加前項活動班級即可申請。
(三)全國大會師頒獎典禮:105年5月6日(星期五)於高雄展覽館(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39號)辦理,參加對象為全國小學師生家長,並邀請「小學生公益行動」競賽入圍前 36 名之學校參與。
三、活動相關訊息請詳見該會網站:http://www.maria.org.tw/。
一、旨揭測驗定於105年4月9日(星期六)假桃園市同安國小舉行,實施計畫(含報名時間及方式)另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