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琬心 -
訓導處 | 2017-07-06 13:55:15
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因邇來屢傳民眾遭鼬獾等野生食肉目動物抓咬傷案例,請惠予協助宣導「二不一要」原則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68910號函辦理。
二、「二不一要」原則-不要棄養寵物,不要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要每年帶家中犬貓及人工飼養陸生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如發現死亡或異常行為野生動物,應通知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或消防單位協助處置。
三、鼬獾感染狂犬病具主動攻擊性,民眾稍有不慎即可能遭抓咬傷,爰請惠予配合宣導師生應避開野生動物及不要冒險捕捉,以確保自身安全,不慎被動物咬傷時,確遵1.記:保持冷靜,牢記動物特徵;2.沖:用大量肥皂、清水沖洗15分鐘,並以優碘消毒傷口;3.送:儘速送醫評估是否要接種疫苗;4.觀:儘可能將咬人動物繫留觀察10天。
林虹瑾 -
訓導處 | 2017-07-06 13:49:12
函轉臺灣婦女健康學會舉辦2017年年會暨「新時代婦女精準醫學健康講座」相關資訊,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會106年6月27日臺婦健丞字第10606271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訂於106年7月23日(星期日)上午9至12時,假集思會議中心台大館蘇格拉底廳(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舉辦。
三、請於106年7月20日前上網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WwOyo6LZEBBh4vrI2)。
四、檢附原函及議程各1份,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活動聯絡人吳皓芝小姐,電話:(07)3121101分機5536。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林虹瑾 -
訓導處 | 2017-07-06 13:43:38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6年6月29日疾管疫字第1061200185號函暨傳染病防治法第42條及第69條第1項第2款辦理。
二、本(25) 週全國類流感、發燒、腸病毒、水痘與紅眼症平均罹病情形較前三週平均值上升,腹瀉則下降。近期腸病毒健保門急診就診總人次持續上升,逐漸接近流行閾值;流感疫情持續,類流感就診病例百分比及總就診人次較前一週上升,社區中流感病毒流行型別仍以H3N2為主。另暑假將至,學童參加安親班、夏令營等各類活動,出入公共場所仍需注意個人衛生,以降低疾病感染風險。如有疑似群聚事件,請立即通知衛生單位,以利採取相關防疫措施。
三、檢附第25週各縣市學校通報率1份,目前計有677所國小及其附設幼兒園志願參與該署「定點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
四、為配合學校學期作業期程,本(105)學年度第二學期通報作業已於今(106)年6月27日截止,106學年度第一學期通報作業則於9月11日(第37週)起開始登記學童健康狀況及完成學生基本資料上傳,並自9月15日起至本系統開始通報資料。
五、有關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情形,請逕至疾管署「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https://school.cdc.gov.tw)查詢。如有系統登入相關問題,請洽該署資訊室(02)2395-9825分機3068協助處理。
林虹瑾 -
訓導處 | 2017-07-06 13:41:37
主旨:為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學」流感防疫,凡教職員工生經醫師診斷為流感,即可依規定請假在家休養,無須提供流感快篩證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72405號函辦理。
二、近期社群網路傳出有學校要求學生如罹患流感請假時應提供流感快篩試劑檢測報告,鑒於流感快篩試劑僅為臨床醫師診斷流感之輔助工具之一,再加以該試劑仍有一定敏感度與準確度限制,且易受檢體內病毒活性及病毒量影響檢測結果,造成偽陰性,爰請依主旨辦理。
三、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流感疫情持續,請各級學校強化對學生及教職員工有關正確洗手及呼吸道防護之衛教宣導,並提醒學生於暑期參加各類活動時,仍須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出現疑似流感症狀,應配戴口罩儘速就醫,且落實生病在家休息之措施。
四、請學校持續加強各項流感防疫措施,並善加運用疾管署流感專區(網址為http://www.cdc.gov.tw)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宣導單張、佈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林虹瑾 -
訓導處 | 2017-07-06 13:36:50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部分
條文,業經該部於106年6月15日以部授疾字第1060100694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060068643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06年6月15日衛授疾字第
1060100697號函(附件)辦理。
正本:本市各市立學校
副本: 2017-07-05
08:12:
鍾琪芸 -
輔導室 | 2017-07-06 02:20:45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71048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相關專業人員輔導知能,協助專業人員在提供弱勢家庭兒少輔導服務時,能確實評估問題與需求,促進孩子在機構及在校適應,進行資源連結,提升孩子自我照顧功能及價值感,並培養問題解決能力進而協助獨立自主,麻二甲之家特辦理旨揭研討會。
三、 檢送該機構於106年8月11日(星期五)辦理「兒少安置服務模式與自立生活指標實務研討會」報名簡章1份,有意參加者請於106年7月31日前自行上網報名(網址:http://goo.gl/t13vKm)或以傳真/E-mail方式報名。
四、 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王社工,聯絡電話:(06)5701122分機122。
鍾琪芸 -
輔導室 | 2017-07-06 02:07:13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6年6月29日移署移字第1060072467號函辦理。
二、 旨揭網站(http://ifi.immigration.gov.tw)係整合政府有關教育、就業、職訓、醫療等新住民資訊,設有新住民生活輔導、法令宣導、教育與學習、培力與就業、衛生與福利、多元文化推廣、統計資訊、影音及出版品等主題專區,合先敘明。
三、 為有效提升網站宣導效益,內政部移民署設計及製作多國語版EDM,請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民眾利用網站及加入Line官方帳號(ID為@ifitw),使各界與新住民家庭獲取政府各類資訊。
鍾琪芸 -
輔導室 | 2017-07-06 02:05:05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6年6月30日府民戶字第1060149956號函辦理。
二、 內政部移民署為響應政府數位關懷政策,提高新住民及其子女資訊應用能力,委由承商巨匠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匠電腦),辦理「認識臺灣•愛寶島」課程行銷活動及辦理「直播共學」線上課程等,提供新住民參與學習。
三、 為推廣上述活動,惠請貴校(中心)網站連結內政部移民署新住民資訊e網(http://nit.immigration.gov.tw)及網路社群媒體公告活動訊息,以廣為宣傳,俾利活動順利執行。
鍾琪芸 -
輔導室 | 2017-07-06 02:00:42
說明:
一、 依據本府就業服務處106年6月27日桃就給字第1060008934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家庭認識各項職業,以建立就業認識,並進行職涯規劃,期透過教育及探索服務方式建立社會大眾職涯發展概念,特規劃辦理旨揭活動。
三、 旨揭活動期程規劃如下:
(一) 活動日期:7月23日、9月3日及9月17日。
(二) 活動報名:7月4日(星期二)起開始接受報名,並於各梯次額滿後結束報名。
(三) 報名請洽:中壢就業中心(電話:03-4681106)及本府就業服務處(電話:03-3322101#8015)。
(四) 活動集合地點:Bon Bon City(桃園市中壢區中美路一段12號5樓)。
(五) 若對旨揭活動有任何問題,請電洽本案聯絡人曾國欽先生(電話:03-3386071)。
活動海報電子檔、本案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家庭說明,請至https://goo.gl/ERfxZb和https://goo.gl/8HYq4u下載。
詹婉華 -
輔導室 | 2017-07-05 13:37:33
一、 依據 桃園市教育局106年2月7日桃教特字第1060008080號函辦理。
二、 研習主題:情緒障礙學生的輔導與班級經營。
三、 講師:鄭友泰 校長。
四、 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
五、 研習時間:106年8月28日(一)上午9時00分起至12時00分止,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
六、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建國國小3樓視廳教室(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昆明路95號)。
七、 報名方式:請至特殊教育通報網系統報名,報名時間自106年6月23日起至106年8月28日止。
八、 請 准予參加研習教師以公(差)假登記參加。
九、 本案聯絡人:苗桂蓉老師,電話:(03)3636660,分機610。
鍾琪芸 -
輔導室 | 2017-07-05 06:13:23
說明:
一、 依據本府青年事務局106年7月3日桃青公字第1060004163號函辦理。
二、 為表彰本市青年從事志願服務之美德,並鼓勵更多青年加入志工行列,爰原訂活動期程修正,收件日期延長至8月18日(星期五),另為配合前揭日期調整,初審延至8月下旬辦理,複審與決審則分別改至9月上旬、下旬為之,頒獎儀式仍維持於12月上旬舉辦。
三、 檢送修正後「桃園市第二屆桃青傑出志工獎」徵選計畫及報名資料各一份供參;亦可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檔案下載區http://163.30.76.50/web_05.php下載。
四、 如有相關問題,請連繫本府青年事務局-連琨棋先生,電話:03-4225205分機6004。
鍾琪芸 -
輔導室 | 2017-07-05 01:42:31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106年6月23日(106)張基桃字第06009號函辦理。
二、 為了解災難心理反應、創傷後成長與社區心理復健以及辨識相關身心症狀或焦慮、憂鬱情緒困擾,將高危險族群轉介至相關單位提供專業心理諮商與輔導,並減少自殺事件發生,本府衛生局特委託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辦理旨揭教育訓練。
三、 課程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辦理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4樓大會議室。
(二) 辦理時間:106年7月16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三)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6年7月10日。
(四) 活動對象:各級學校老師及相關輔導工作人員,名額30名,額滿為止。
(五) 報名方式:
1、 email報名:填寫申請表後email至s150733@cyc.tw。
2、 網路填寫申請表(http://goo.gl/forms/eCb1gAP619g4f0Hs1)
(六) 活動承辦人:楊書蓉小姐,03-4916999分機43。
鍾琪芸 -
輔導室 | 2017-07-05 00:30:11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6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68525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委請國立東華大學辦理「國民中小學國語文補救教學教材研發計畫」,本(106)年度已完成國小低年級國語科補救教學教材研發,為提升教師國語文領域教學能力及補救教學課程之教學知能,並提供國小教師補救教學相關的教育訓練,爰規劃辦理本次研習課程。
三、 本研習課程參加對象以公立國民小學 (含國立學校)現職教師(含代理及代課教師),且擔任校內補救教學班之教學人員為優先。囿於場地限制以80人為限額滿為止,相關研習資訊同步公告於國教署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臺。各場次時程摘要如下:
(一) 花蓮場:106年8月1日(星期二)。研習場地於國立東華大學。研習課程代碼:2228849。
(二) 新竹場:106年8月4日(星期五)。研習場地於新竹縣立博愛國民小學。研習課程代碼:2228855。
(三) 臺中場:106年8月5日(星期六)。研習場地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民生校區求真樓。研習課程代碼:2228856。
(四) 臺南場:106年8月14日(星期一)。研習場地於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文薈樓。研習課程代碼:2228853。
(五) 臺北場106年8月15日(星期二)。研習場地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研究大樓。研習課程代碼:2228851。
四、 即日起至106年7月17日前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完成報名:http://www1.inservice.edu.tw。相關研習資訊請逕洽國立東華大學中國文學系陳小姐聯繫詢問:0933-213371、電子郵件:nirvanashu@gmail.com。
鍾杏香 -
輔導室 | 2017-06-30 12:45:44
鍾琪芸 -
輔導室 | 2017-06-30 02:51:00
鍾琪芸 -
輔導室 | 2017-06-30 02:41:24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透過生命教育影片欣賞及討論,提升教師生命教育理念與知能,並能於自我教學及師生互動過程中實踐。
三、 活動期程:106年8月21至8月24日,共計4天。請參與教師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課程代碼:2236396),依據參與研習課程,核給研習時數。
四、 注意事項:
(一) 請攜帶筆電或相關載具以利課程操作進行。
(二) 全程供應午餐,請自備環保杯筷。
(三) 校內停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或以大眾交通工具代步。
五、 本案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
葉千豪 -
教務處 | 2017-06-29 22:51:04
詹婉華 -
輔導室 | 2017-06-29 15:01:10
一、 依據 桃園市教育局106年2月7日桃教特字第1060008080號函辦理。
二、 研習主題:特殊生之常見行為情緒問題與處遇方式
三、 講師:宇寧身心診所 許美雲心理師
四、 參加對象:本市各國中、小學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
五、 研習時間:106年8月28日(一)上午9時00分起至12時00分止,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請鼓勵所屬教師、家長及教師助理員踴躍報名參加。
六、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興南國中3樓視廳教室(地址:桃園市中壢區育英路55號)。
七、 報名方式:請至特殊教育通報網系統報名,報名時間自106年6月26日起至106年8月28日止。
八、 請 准予參加研習教師以公(差)假登記參加。
九、 本案聯絡人:程鈺真老師,電話:(03)4629991,分機112
黃莉喬 -
訓導處 | 2017-06-28 10:45:25
主旨:函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理「犯罪預防吉祥物暨LOGO徵件」活動簡章1份(如附件),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060076758號函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06年5月26日刑防字第1060100585號函辦理。
二、為深化學生對刑事警察工作的認知與犯罪預防的推廣,徵求學生發揮創意設計犯罪預防吉祥物及反毒、反詐騙意象LOGO,提倡拒絕毒品及預防詐欺被害由學生做起,透過設計作品深化犯罪預防宣導。
三、請協助於官網放置本案活動訊息以擴大宣傳成效。
四、相關訊息請參閱該局165反詐騙宣導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165bear)及報名網站(https://goo.gl/wbsAkl)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22日臺教社(四)字第1060086670B號函辦理。
二、本案期望推動閱讀,落實書香社會,讓社會因閱讀而幸福快樂,並建構書香氛圍及分享閱讀樂趣,提倡環保、健康、樂活的理念。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日期:106年11月4日至12日。
(二)活動地點:佛光山佛陀紀念館。
(三)本展會免費開放進場參觀。
四、本案聯絡人:財團法人人間文教基金會釋有禮,電話:07-6563033分機4116。
五、活動詳細資訊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