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5年5月18日桃教小字第1050038271號函辦理。
二、科學創造發明教學工作坊(含實作課程),研習時間
(一)第一場105年11月19日星期六09:00-12:00
(二)第二場105年11月19日星期六13:00-16:00
(三)第三場105年11月30日星期三13:00-16:00
三、研習地點:3樓視聽教室
四、參加對象:
(一)創造力發明展伙伴學校:東安國小、新明國小、石門國小、中埔國小、同德國小、仁和國中、平興國中請派員參加。
(二)本市公私立中小學教師
五、請教師逕上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仁善國小)報名參加。
六、請准予本案參與教師於不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公(差)假登記;教師研習部分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七、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仁善國小(教務處)陳玲芝主任,電話(03)3801710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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