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學分班相關資訊摘錄如下:
(一) 招生對象:
1、 6學分班:由本局薦派,自97學年度起曾受聘為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年資達1年(含)以上未滿3年(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雙主修)或持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需修習「個別諮商實習(輔導工作實務與專業成長)」、「兒童與青少年問題(兒童適應問題與輔導)」與「危機處遇(危機管理)」。
2、 26學分班: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教師 (含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儲備教師)。
(二) 報名方式:
1、 6學分班:一律由本局統一薦派報名。
2、 26學分班:自行通訊報名(40350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進修推廣部,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加註輔導26學分班(臺中班)」。
(三) 報名日期:
1、 6學分班:請貴校於105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班前,將薦派教師名冊(如附件四),連同報名表、教師證書影本、聘書影本、在職證明、輔導服務年資證明及畢業證書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送本局國小教育科彙辦,逾時視同放棄。
2、 26學分班:即日起受理報名,105年12月10日報名截止,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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