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6年1月19日桃市文視字第106000101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為文化局推廣本市書法藝術,提升書藝鑑賞能力,於106年3月26日、6月25日、9月24日及12月24日計辦理4場「書學研究講座」,為鼓勵本市教師踴躍參與,文化局將於教師研習系統開課,並於活動結束後核發2小時學習時數,請踴躍報名參加。
三、檢附旨揭活動資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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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6年1月19日桃市文視字第1060001017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為文化局推廣本市書法藝術,提升書藝鑑賞能力,於106年3月26日、6月25日、9月24日及12月24日計辦理4場「書學研究講座」,為鼓勵本市教師踴躍參與,文化局將於教師研習系統開課,並於活動結束後核發2小時學習時數,請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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