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6年7月4日教研課字第1061101838號函辦理。
二、本案期望提倡兒童於美術的啟蒙階段,發揮創造力與想像力的無限可能。
三、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參加對象:全國(公私立)小學、幼兒園在學學生。
(二)參加作品:內容主題不拘。
(三)收件日期:106年7月30日以前,郵寄、親送皆可。
(四)收件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81號1樓)。
四、本案聯絡人:陳昀勤,電話:(02)7740-7264。
五、活動詳細資訊請逕至官網(http://www.naer.edu.tw/files/14-1000-12973,r13-1.php?Lang=zh-tw)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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