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04年至106年「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經公開徵選由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人壽公司)獲選承作,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4年3月31日總處給字第10400292211號函辦理。
二、「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原由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作至104年3月31日止,經人事總處重行辦理公開徵選承作保險公司後,由南山人壽公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04年4月1日0時起至106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請各機關轉知有需求之同仁,逕洽南山人壽公司辦理;洽詢電話:0800-020-090。
三、104年3月31日止仍在保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承作之「闔家安康」公教員工團體意外保險者,如於104年6月12日前加保且提供104年3月31日在保證明資料,不受續保年齡之限制,保險效力並接續自104年4月1日起生效,發生之事故得依本保險規定申請理賠。
四、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影本、南山人壽公司本保險投保計畫及加入表各1份,並請逕至公務福利e化平台(https://eserver.dgpa.gov.tw)之公教團體保險專區下載使用。
主旨:有關教師得視需要合併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規定之哺乳時間為每日1次,每次以1小時為度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4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036575號函副本辦理。
二、查性別工作平等法(下稱性工法)第2條規定:「(第1項)雇主與受僱者之約定優於本法者,從其約定。(第2項)本法於...教育人員...,亦適用之。...」同法18條規定:「(第1項)子女未滿1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2次,每次以30分鐘為度。(第2項)前項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三、次查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為勞動部)93年3月17日勞動三字第0930012452號函略以:「...查兩性工作平等法(現為性別工作平等法,簡稱性工法)第18條之規定,旨在使受僱者得以兼顧工作與育兒,如受僱者確有親自哺乳之需要而提出申請,雇主應依法給予。至於勞資雙方協商約定將哺乳期間集中一次申請,自無不可,惟哺乳時間仍應含在當日正常工作時間內。...」
四、綜上,參酌性工法規定之哺乳時間,旨在使受僱者得以兼顧工作與親職,並得視需要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哺乳時間,爰同意學校教師得與服務學校協商約定,視需要合併性工法第18條規定之哺乳時間為每日1次,每次以1小時為度。
說明:
一、本府104年3月3日府教特字1040053206號函諒達。
二、旨揭簡章第3頁修正內容如後:104年5月25日(星期一)寄發複選鑑定結果通知單,104年5月29日(星期五)辦理複選鑑定結果複查。
三、本案請協助宣導所屬相關學生、家長及教師知悉,修正後簡章請至本府教育局網站首頁(http://www.tyc.edu.tw/)「教育局重要訊息公告」區下載,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中原國小輔導室(電話:03-4388200轉610)。
說明:
一、時間:104年4月11日(星期六)09:00~12:00
二、講師:潛能開發大師 葉明修老師
三、講題:良好的教養與學習成效
四、地點:楊心國小童喜樓一樓禮堂(楊梅區金華街100號)
五、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
六、本次講座同時開放預先報名或現場報名參加皆可。
七、本案聯絡人:輔導室姚瑞梅主任、歐于惠組長,連絡電話(03)4758680分機610、62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4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37473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人員由所屬單位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
三、如對本案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李劉玉梅小姐(02-28762890)。
四、隨文檢附相關資料1份。
說明:
一、時間:104年4月17日(星期五)19:00-21:00。
二、講師:勵志作家戴晨志博士。
三、講題:受用一生的陽光態度。
四、活動地點:會稽國中風雨教室(桃園市大興路222號)。
五、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六、本案聯絡人:輔導組長林宛瑜,聯絡電話(03)3551496分機611。
有關本校辦理104年度教育優先區,請轉知貴校教師、家長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時間:104年4月17日(星期五)19:00-21:00。
二、講師:勵志作家戴晨志博士。
三、講題:受用一生的陽光態度。
四、活動地點:會稽國中風雨教室(桃園市大興路222號)。
五、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全程參
與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六、本案聯絡人:輔導組長林宛瑜,聯絡電話(03)3551496分
機611。
本校辦理104年度教育優先區推展親職教育計畫,敬請轉知 貴校教師、家長踴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辦理時間:104年4月23日(星期四),晚上19:00-21:00。
二、講師:盧蘇偉 先生。
三、講題:看見孩子的天才,賞識孩子的獨特性。
四、地點:光明國中五樓視聽教室。
五、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六、本案聯絡人:光明國中輔導室輔導組長,聯絡電話:3114355-611。
說明:
一、依據大葉大學104年3月26日大葉學字第1040000491號函辦理。
二、活動時間:104年5月29日(週五)。
三、活動地點:大葉大學觀光餐旅大樓M205。
四、活動對象:全國大專院校專兼任心理師、全職實習諮商師、中小學輔導老師(以中區大專校院諮商輔導人員為優先錄取順序),預計招收80名(包含工作人員)。
五、如有活動相關問題,請洽聯絡人:大葉大學學生發展輔導組黃麗芳心理師。電話:04-8511141、04-8511888轉1224。
六、檢送活動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
一、依據本市104年度鼓勵特殊教育研究方案(含行動研究)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辦理目的:為加強本市特殊教育相關議題研究,賡續辦理特殊教育研究方案,以鼓勵市內所屬教師主動研究、提升專業知能,進而提升本市特殊教育之品質。
(二)辦理時間:每案以3至9個月為原則,並於104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
(三)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立中等以下學校(含附設幼兒園)特殊教育班或普通班教師,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校(園)長及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教師,並以校為申請單位。
(四)辦理內容:本案研究分為特殊教育行政及政策類研究、特殊教育課程與教材教法二類,並以「在家教育」、「巡迴輔導教育」、「普通班融合教育及支援服務模式」、「個別化教育計畫」、「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情緒障礙學生支援服務」、「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
」、「學前特教及融合服務」、「資優班教學及學生輔導」等主題為研究重點;另提報研究計畫相關格式請參考附件內容。
三、本案欲申請辦理學校,請至本局特殊教育科網頁公文附件區(http://www.tyc.edu.tw/ses/index.php?pid=effort)下載相關申請表件。
四、本案相關表件填寫完竣後請於104年4月27日(星期一)前將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華勛國小輔導室蔡依倩組長(a87080044@hotmail.com)處,並將紙本寄(送)至華勛國小輔導室(32077桃園市中壢區榮民南路205號)。
五、如對本案送件有所疑問,請洽聯絡人:蔡依倩組長(03-2830545)。
一、依據本市104年度「健康體能暨代謝症候群及肥胖防治計畫」及本府衛生局104年3月25日桃衛健字第1040020966號函辦理。
一、為加強與提高國小相關學生對未來學習環境的熟悉度,特辦理「104學年度中興國中舞蹈藝才班招生說明會」。
二、時間:民國104年4月9日星期四18:30-20:00。
三、地點:中興國中第一會議室。
四、對象:本市學區內國小學生、家長等。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4年4月8日(星期三)下午7時0分
開會地點:東興國中信義樓學務處地下室
主持人:周校長素娥
聯絡人及電話:鍾麗蓮03-4583500-611
主旨:「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三條條文,業經考試院於104年3月24日修正發布,同時名稱修正為「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依行政院104年3月24日院授人培字第10400281302號函辦理,並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已建立「104年度虛擬世界來臨,我們準備好了嗎?研習會」之影片連結(網址:https://lifelonglearn.dgpa.gov.tw/Default.aspx,首頁/訊息專區/網路發展趨勢專區)相關訊息,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人事總處104年3月25日總處培字第1040028517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