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5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51144號函辦理。
二、 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三、 檢附研習計畫1份。
一、 依據財團法人桃園市美好社會福利基金會107年5月3日(107)美好發字第082號函辦理。
二、 檢附旨揭課程簡章1份。
一、依據桃園市107年度兒童文學學生創作研習營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7年4月23日清推教字第1079002494號函辦理及本局107年4月24日桃教小字第1070032797號函諒達。
一、依據文藻學校財團法人文藻外語大學107年5月14日高文師培字第1077100044號函辦理。
播送影片下載連結: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7年5月9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071012351號函辦理。
二、 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107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8時40分至中午12時。
(二)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三樓317會議室(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三)研習對象:學校輔導教師、特教教師及行政人員。
(四)報名方式:請於107年6月15日(星期五)前至特教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教師研習/大專特教研習)報名;錄取名單將於107年6月20日(星期三)前公布於特教通報網,請上網確認錄取名單。
(五)報名費用:新臺幣800元整。若有參與107年6月10日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所舉辦之融合教育國際研討會會後工 作坊者,報名費用優惠為新臺幣500元整。
(六)報名經審核錄取後,因故無法參加時,請於三天前致電辦理請假(02-77345102)。
(七)請參與人員於活動前一天務必收E-mail或特教通報網原報名介面/緊急公告/詳閱,以了解工作坊變動相關最新消息。
三、 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由服務學校逕依差勤管理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差假事宜。
四、 若有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聯絡人賴俐婷小姐(電話:02-77345102)。
一、 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暨新明國中107年5月2日明國輔字第1070002835號函辦理。
二、 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最新消息處及各招生學校網頁下載。
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7年5月8日南大視訓字第1070008012號函辦理。
二、 本案參加人員請於107年5月31日(星期四)前,將報名表暨各項資料函送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三、 檢附旨揭學分班簡章1份,亦可至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最新消息公佈欄(http://www2.nutn.edu.tw/vhc/)下載。
說明: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自民國93年立法至今,歷經多次修改,更促使教師法修正,只要對學生為性侵害、性騷擾而情節嚴重之教師,經性平會調查屬實後,即得依法解聘。
這些法規之修正都是教育上重要的進展,但是,除了法規之修訂外,學校要確實保護學生並促進整體性平意識之進步,尚有賴於學校、調查小組成員,及全體教職員等人均有對性平程序有足夠之認識,更重要的是建立以學生為主體、以教育為目的之性平意識。
二、去年,臺灣發生多起性騷擾事件,這些學校處理過程中之嚴重疏失顯露出我國性平程序仍有許多不足。
為檢視並健全校園性平查處程序,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特於民國107年5月26日(六)下午二時至四時,
於國立臺灣大學博雅教學館302教室,與國立臺灣大學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合辦「『別讓體制製造傷害』--校園性平程序問題研究個案研討會」,希望藉由具體個案之檢討與問題的提出,及相關法律、性別議題、校園輔導等學者專家之專業意見,能交集討論出解決之建議與方法。
三、本座談會可申請教師研習時數,且關乎教師之專業知能與學生權益,期教職員、家長、社會大眾均能踴躍報名參與座談,集思廣益。故請貴校協助宣傳、推廣:
(一)請貴校派員參加,並將本座談訊息(含附件)轉發予貴校全部教職員,邀請踴躍參加。
(二)請貴校將本座談訊息轉傳予貴校家長會,邀請家長踴躍參加。
(三)公佈本活動訊息於貴校網站上。
(四)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研習課程代碼:2411740,或以下列網址報名:https://goo.gl/forms/54wAWxl50j4PzYz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