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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瑞埔國小附設幼兒園第1階段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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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心怡 - 教務處 | 2018-05-09 23:05:5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07年5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45232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建置「全民勞教e網」影音資源,及「原來我很重要」、「小獺冒險日記」等繪本教材,提供本市國中小教師教學使用。
三、國教署將與勞動部合作以勞動教育為主題,辦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國教輔導團分區聯盟交流活動」,屆時將轉知本市社會學習領域輔導團員參加。
四、國教署將辦理國民中小學教學議題融入學習領域教材教法設計徵選,並將勞動教育議題納入。
 

關本市內壢國中辦理「桃園市106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反菸拒檳議題創意海報製作比賽實施計畫」之指導老師敘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107年4月24日桃教體字第1070032114號函諒達。 二、本案因前函漏發指導教師之獎勵一節,特以此函補正。旨案指導教師敘獎額度:第一名嘉獎2次、第二名嘉獎1次、第三名獎狀1紙、佳作獎狀1紙,餘請依本局107年4月24日前開函示辦理。 三、本案倘有疑問,請洽內壢國中衛生組,電話:(03)4522494分機317。

說明: 一、查教師請假規則第2條略以,本規則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適用之。同法第13條略以,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同法第14條略以,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其課(職)務應委託適當人員代理。教師無法覓得合適代理人時,學校應協調派員代理。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請假期間,其行政職務應由學校預為排定現職人員代理順序。同法第17條略以,本規則於下列人員準用之:一、各級公立學校校長。...前項第一款人員請假之程序,由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二、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規定略以,各校人事單位在不影響教學活動前提下,每月2次以上主動查核所屬人員出勤狀況,如發現教師無故缺勤未辦理差假手續者,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辦理。長期代理教師之出勤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 三、復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1條規定,請假、公假或休假人員,應填具假單,經核准後,始得離開任所。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家屬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同規則第12條規定,請假、公假或休假人員職務,應委託同事代理。機關長官於必要時,並得逕行派員代理。又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第8點略以,公務人員於辦公時間開始後到達者為遲到,下班時間前離開者為早退;遲到、早退未辦理請假手續者,即應視為曠職。 四、爰此,請貴校多利用公開會議及校內網路進行宣導外,並同時落實督導校內差勤等相關規定。 五、邇來,本局常接獲民眾陳情有校長及教職員於上班期間不假外出或無故未到校情事,考量社會觀感及學生受教權,請落實人員勤惰管理並加強查核同仁出勤狀況。
一、依據本局107年3月20日桃教小字第107002089號函續辦。 二、旨案業已於107年4月20日完成評選工作,後續辦理情形敘 明如后: (一)藝文競賽項目(孝親創意卡片、創意標語設計)本市各校 共318件作品送件,業經評選計80件獲選。指導老師依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桃園 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及計畫規定 ,核予獎勵,敘獎授權學校逕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後發 布。各送件參選學校請於107年5月7日(星期一)至同年月 11日(星期五)前至新勢國民小學輔導室(322桃園市平 鎮區延平路一段181號,聯絡電話:03-4937563)取回原 送件作品、獲獎學生之獎狀、禮券及指導老師獎狀;併 請轉頒旨揭獲獎師生。 三、旨案獲選作品成果,日後將刊載於本市品格教育資源網(h ttp://moral.jjes.tyc.edu.tw/moral/)品格成果專區, 請各校惠予善用此資源並可融入教學運用,以充實孝道教 育相關教材。 四、檢附旨揭活動獲獎名單1份。 (***已去電小教科更改-中年級特優為本校學生作品***) 【中年級創意卡片組】 特優-四3楊皓翔(詹婉華老師指導) 佳作-三4羅鈺婷(黃德賢老師指導) 佳作-三4余泓原(黃德賢老師指導) 佳作-三3葉日蓮(李明慧老師指導) 佳作-三3王姿婷(李明慧老師指導) 【高年級創意標語組】 特優-六3楊雯惠(劉國強老師指導) 優等-五5莊心樂(邱鈺燕老師指導) 佳作-五2邱敏馨(廖悅茗老師指導) 佳作-六5詹婗希(陳衍宏老師指導) 佳作-六5周家宇(陳衍宏老師指導) 恭喜以上指導老師均獲嘉獎、獎狀鼓勵。
說明: 一、本局107年3月28日桃教人字第1070023543號函計達。 二、邇來接獲民眾檢舉,學校為民意代表發放宣傳品,疑似違反行政中立等情事,爰請學校利用各種集會加強向教職員工加強宣導行政中立之觀念,避免違反規定。 三、另依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以維持教育中立原則。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7年4月18日科實字第10702002280號函辦理。

二、旨揭網站(http://nphssf58.tc.edu.tw)已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屬西屯國民小學建置完成,並對外開放,本(58)屆大會相關訊息將隨時公布於該網站,請參展學校提醒師生密切上網查詢各項展覽會訊息。
三、參賽學校請務必確實執行參展作品安全審查,參展作品之研究日誌或實驗觀察紀錄須攜往評審會場供評審委員查閱。另請加強參展師生學術倫理及智慧財產權之法制教育宣導,以避免有科展作品涉及仿製或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情事。

一、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暨「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 本案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流程如下:
(一)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或全部學科加速:經學校特推會審議通過者,上學期應於十二月十五日前,下學期應於五月十五日前檢具學習輔導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及鑑定資料等函報本局備查後辦理。
(二)申請部分學科跳級或全部學科跳級:經學校特推會審議通過者,上學期應於十二月十五日前,下學期應於五月十五日前檢具學習輔導計畫、特推會議紀錄及鑑定資料等函報本府教育局,提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通過及本局核定後實施。
三、 檢送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說明: 一、貴校教師倘於107學年度擬轉任校內其他教育階段或任教類科(如普通班教師轉任特教班教師或特教班教師轉任普通班教師)者,請於107年5月1日(星期二)前專案報局並備妥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紀錄(請敘明106及107學年度之普通班或特教班班級數、教師員額編制數、正式教師數及實缺數等)、教師欲轉任教育階段或任教類科之合格教師證等相關資料,逾期概不受理。 二、另本案申請教師如係甄選簡章規範轉任各類教師前應有服務年限或公費合格教師者,各校應先行確認已無服務義務限制後再行辦理。 三、本校符合資格之教師,如於107學年度擬轉任校內其他教育階段或任教類科者,請於4月23日(一)前洽人事室辦理,逾期概不受理。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7年4月11日院授人培字第107003750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旨揭支給要點第3點規定,加班補休期限由原規定6個月延長至1年,為利差勤管理及增加運用補休之彈性,各機關員工各項補休期限,統一規定於1年內補休完畢,並以「時」為計算單位,自107年5月1日生效。 三、又加班事實或其他項補休之要件事實如發生於107年5月1日前,仍依原相關規定期限補休。
說明: 一、旨揭事項本局前業於105年3月17日以桃教人字第1050017928號函,授權由各校本權責核准後函知申請人,並隨函檢附原申請相關資料影本副知本局(如附件1)。 二、除旨揭5類留職停薪案件由各校自行核准外,其餘教師因「借調」、「國內外進修或研究(期滿延長)」、「奉派協助友邦」、「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及「配偶因公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等5類事由申請留職停薪及回職復薪仍維持現行程序,函報本局備查。 三、查105年8月26日修正之「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2項、第3項及第6條規定略以,教師留職停薪之期間,應以學期為單位。但因育嬰提出留職停薪者,起始日以實際需求提出;其迄日非以學期為單位者,經與學校協商定之。留職停薪教師已於寒、暑假復職,又因同一事由申請於次學期開學後留職停薪者,必要時得由服務之學校、機構編制內相關人員組成諮詢小組提供意見以作為核准之參考。 四、次查前開辦法修正意旨,係為考量現場教育特殊性,教師申請留職停薪期間,原則應以學期為單位,並為維護教師尊嚴,避免少數人員於寒暑假復職又申請於開學留職停薪之爭議,在兼顧學生受教權、教師實際需求及代理(課)教師課務與行政安排之原則下,教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迄日應為學期終了日(即1月31日或7月31日)為原則。惟倘教師之子女於開學期間滿3歲者,無法以學期終了日為迄日,或教師與學校協商同意者,可不受迄日為學期終了日之限制。

 一、依據本市107年度推動創造力暨科學教育計畫辦理。

二、為透過科學實驗及實作激發學生探討問題之興趣,培養創造思考及自造能力,藉由相互觀摩及合作學習,提升學生科學素養,特辦理旨揭競賽。
三、本案參加對象為本市國小五年級學生(1隊4名),並分初賽及決賽兩階段辦理,競賽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初賽:107年5月2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假北門國小、中原國小、新坡國小及武漢國小等4校分區辦理。
(二)決賽:107年5月23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假中原國小辦理。
四、報名方式:自107年4月18日起至4月27日止請逕行上網依分區填報各校參賽資料,網址:http://create.csps.tyc.edu.tw/(小力量大改變)。
五、旨揭競賽是日指導(帶隊)教師同意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本案決賽各組取金牌、銀牌及銅牌獎各2隊,分別頒發獎盃、獎牌及獎狀;金牌獎之指導教師核予嘉獎2次,銀牌獎嘉獎1次,銅牌獎獎狀1張。
七、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中原國小教務處向家逸組長,電話:(03)4388200轉213。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107年4月10日桃交運字第1070014009號函辦理。 
二、  查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略以:「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未在指定場所使用腳踏車、直排輪、滑板車或從事溜冰、高爾夫球活動。」,先予敘明。 
三、  交通局上開函表示,民眾發現仍有人在公園內騎乘自行車,請貴校協助宣導上述規定,避免觸法並維護公園使用人安全。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12月13日桃教小字第1060102388號函辦理。 二、 時間:107年4月20日(星期五)晚間7~9時 三、 地點:大溪國小圖書館視聽教室 四、 講題:我怎麼長大,我的小孩怎麼長大,我怎麼幫別人的小孩長大~ 五、 講師:台灣大學黃崇興教授  六、 報名: (一) 教職員工: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大溪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二) 家長及社區人士:當日直接至會場即可參加。 七、 本案連絡人:輔導組長古麗茜老師,電話:3882040#611。 八、 備註:為響應環保,當日請自備環保杯具。
說明: 一、 研習主題:陪伴-療癒你的親子關係。 二、 研習講師:吳姵瑩諮商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暢銷書《做自己最好的陪伴》作者、公視《大腦先生》專家、專欄作家)。 三、 研習時間:107年4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四、 研習地點:文山國民小學B1藝廊。 五、 研習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家長。 六、 報名事宜: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文山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 七、 研習備有茶水供應,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八、 本校無提供汽車停車位,請出席人員以大眾交通工具或機車代步。 九、 聯絡方式:文山國小輔導室,電話03-3601400#610、611或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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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心怡 - 教務處 | 2018-04-17 01:43:50

 一、講座時間:107年4月25日、5月2日、5/23日星期三13:00─16:00。

二、研習地點:桃園國中科學館四樓演藝廳。(桃園市莒光街2號)
三、講題及講師:
(ㄧ)從閱讀電影開啟生命的智慧─台北市忠孝國小陳建榮老師(4/25)。
(二)飛天13響-京劇藝術的認識與體驗─隋志鴻先生(5/2)。
(三)讓夢想成為你的名片─競爭LEAD教育中心:李柏賢執行長(5/23)。
四、講座內容詳如附件。
五、參加教師請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參加;學生及家長則至本校網頁首頁「自主學習3.0實驗室」聯結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dhUGSZv0DnYYcSBu1」。
六、因本校無提供停車位,請將汽車停放於西門地下停車場。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4月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36095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加對象:北北基桃地區之公私立學校國小五年級以上至高中職三年級之學生150名。採分組上課,每班預計15名,共10班(若逾招收人數,則以下列順位為錄取條件:1、新住民子女。2、國小高年級學生、國中生。3、高中職修習越語課程或對越語有興趣之學生。)。
三、旨揭生活營活動期間為:107年7月9日(星期一)至7月13日(星期五),全程提供學校住宿。課程為每日上午8:00 至下午4:00,晚上6:30至 8:10。活動地點:新北市立明德高級中學(地址:新北市三峽區中正路二段399號)。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7年4月27日止(請於4/27以前寄出紙本及電子檔),報名表紙本須有學校承辦處室戳章並郵寄至明德高中(地址:新北市三峽區中正路二段399號;email:bette0210@yahoo.com.tw);相關報名資訊,請洽該校學務處游秀霞小姐,電話:02-2672-302分機311。
五、檢附「107年北北基桃地區中小學英越語生活營實施計畫」1份。

 一、依據國立臺灣戲曲學院107年4月12日戲曲教字第1075001352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教育部補助「戲曲好漾寶島藝能行計畫」之教師藝術增能工作坊,歡迎相關教師踴躍參加。
三、工作坊日期:107年5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
四、工作坊地點:桃園市宋屋國小。
五、工作坊內容:民俗技藝、各項雜耍技巧、團體大武術肢體動作技巧等。
六、招收對象名額:各中小學教師,名額30名。
七、報名資訊:報名截止日(107年5月23日《星期三》)前請填妥報名表,傳真至(02)27940364 或電郵至tolin830@gmail.com。如有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林秋容小姐,電話:02-27962666分機1538。
八、參加之教師將核實登錄研習時數。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21日桃教中字第1060029917號函辦理。

二、課程主題:「閱讀素養」。
三、講師:《品學堂》執行長-黃國珍講師
四、研習日期:107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至16:00。
五、研習對象: 教師及校外有興趣教師。
六、研習地點:桃園市建國國中資源大樓2樓圖書館。
七、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活化課程與教學計畫」項下支應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開課單位為建國國民中學。
九、懇請各校惠予參加研習之教師以公(差)假方式登記。本校停車位有限,當日不提供校內停車。
十、本案聯絡人:建國國民中學張美雲老師(03-3630081轉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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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心怡 - 教務處 | 2018-04-16 23:08:22

 一、日期:107年6月9日(週六)上午8:30~12:10。

二、日期:107年6月9日(週六)上午8:30~12:10。
三、報名網址:http://shgsh.ntpc.edu.tw/
四、聯絡人:李雪琴老師02-26182280
五、地點:新北市私立聖心女子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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